十八大报告及新党章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

来源:武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4-10 11:34:41

  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责任编辑:陈静
标签:十八大,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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