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庆钰:引导社区自治,创新在于适当“放权”

来源:中国社区网 发布时间:2015-06-06 13:47:16

  自从商业社区出现以来,居民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日益紧密,这是自然形成的社区,在市场化下慢慢发展起来。当前我国社区建设面临几大问题,资源分散、居民参与不足,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服务单一等问题,社区治理该走向何方?

  6月5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主任、中央组织部全国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考试特聘专家组成员马庆钰教授在汉参加“中国社会治理50人论坛”期间,接受本站采访时谈到“居民是社区的主体,社区自治的途径是建立居民自己的代表大会。”
 
  当前社区治理参与者众多,既有党政组织、也有志愿组织、物业企业等,社区事务协商者众多,但不应打着“社区建设”的名义,代替了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帮包带扶时代应早日过去。如今最大问题是,社区居民并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主张自己,向上渠道不同,再加上居民自治组织形式比较松散,没有形成长期有效、有固定频率的居民业主会议,这正是我们社区治理应该创新的地方。
 
  “居民才是社区的主人,行政不应越俎代庖,居民应当学会自己履行自己的权益,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意愿、形成自己的居民代表会。”马庆钰教授提到,党组织及相关政府行政干预,因当时引导居民建立自己的代表机制和组织,引导他们选举自己的代表。
 
  如今社区治理的创新本源,应当是在社区治理中,去行政化和政治化,弱化干预,转而去做发起者,引导居民自己运作,政府在其中起到发酵作用,目的是为激活社会活力。
 
  当然就目前看,这个过程中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马庆钰教授表示政府应当在社区治理上,采取“社会事务剩余原则”,所谓“剩余原则”是指相信居民之间有互相监督的能力,居民自治范围一旦铺展开,便能让多方资源有效整合,既节约政府资源,又能培育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吴颖婕)

责任编辑:陈静
标签:社区自治、社区治理创新、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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