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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社会工作十年发展的十件大事

来源:央广网 发布时间:2017-04-18 16:25:09

  记者在4月12日举行的北京市社会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北京市民政局发布了北京社会工作发展的十件大事,签订《京津冀社会工作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首次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等位列其中。

  历经十年,北京社会工作蓬勃发展,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实务开展。北京市民政局遴选了十年对社会工作发展有关的十件大事。
  一、2007年,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共有七个方面内容,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在发展目标上,第一次系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制度、环境建设的战略目标。力争通过3至5年的时间,培养百名高级社会工作人才、千名中级社会工作人才、万名初级社会工作人才,形成与首都社会建设管理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人才梯队。
  二、2008年,首次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北京市民政局与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联合出台《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6月28日至29日,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顺利举行。截止2016年,北京市共有10余万人参加了考试,25082人取得了职业水平证书。
  三、2009年,首次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并组织登记工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的实施意见》,并于2014年修订出台了《北京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截止目前,每年进行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和再登记工作,首次登记率达到了80%。
  四、2010年,首次出台《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14年修订印发《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形成了“一分二带三位一体”的继续教育模式,累积进行继续教育200余班次、4万余人。
  五、2011年,首次发布《首都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委、京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首都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首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
  六、2012年,组织开展首批市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印发《北京市民政局关于确定首批市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十年来,共组织了100余个单位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试点,农村、企业等专项社会工作试点,促进了各领域社会工作的发展。
  七、2013年,首次组织北京市民政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社会工作专题学习。十年来,开展了社会工作大规模培训,为首都社会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截止目前,累计培训各层次专业社会工作人才30万人次,培训班千余期。
  八、2014年,首次征集并确定了北京社会工作者徽章、徽标。徽章征集体现了“幸福北京、魅力社工”这一主题,达到了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强化社会工作意识、体现社会工作者荣誉、树立社会工作者形象、激发社会工作者热情、增强社会工作者责任、展示社会工作者魅力、弘扬社会工作者情怀、彰显社会工作精神、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目的。
  九、2015年,首次制定出台《关于加快“三社联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从2013年开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三社联动”试点,2015年,北京市民政局累计投入专项资金3000万元购买服务项目,为老年人、青少年、儿童、失独家庭、残障人士、低保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提供专业服务。
  十、2016年,首次签订了《京津冀社会工作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天津、河北共同在社会工作领域人才发展、专业服务、宣传交流等方面加强协同发展。北京社会工作者协会与天津、河北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签订了《京津冀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框架协议》、《京津冀三地社会工作信息建设框架协议》、《京津冀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连锁发展框架协议》和《京津冀社会工作资源共享框架协议》四个框架协议,促进了三地社会工作人才一体化发展。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北京,社会工作,十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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