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探讨的是狭义的社会组织,即以非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的志愿团体、组织或民间协会。在“三社联动”成为新的基层治理理念这一背景下,社会组织在地化对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社会组织的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临时性服务、项目性领导等问题,对社区的持续发展产生了极大影响。而之所以存在这样的问题,主要根源如下。
首先,社区在分配用于社会组织的资源时存在任务化问题。由于社区自身特殊的双重性身份,需要承接政府的相关行政性指令,使其自身的行政化特点有所放大。基于此,社区会更多考虑如何高效完成政府的任务,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当成是完成一项政府指标性任务,对能够帮助其更好完成目标任务的社会组织可能更青睐。因此,对进入社区的社会组织来说,社区往往根据临时性任务性质进行资源配置,这种分配方式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组织融入社区的积极性,进而导致社会组织以任务完成为目标,而不会主动去寻求居民的需求。
其次,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的理解与认识不够。社区居民是社会组织主要的服务对象,社会组织的主要目标也是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性需求,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开展服务过程中的配合程度对社会组织的工作开展有着直接相关的影响。居民的多样性需求导致社会组织不能对居民的服务产生相同的效果。同时值得一提的是,社区中不属于本地的外来人口,他们对社区的整体荣誉感本就偏低,对社会组织的工作支持程度自然更低,而此类人群对于社会组织来说也是一大挑战。
最后,社会组织本身的功利化趋向有所上升。社会组织的运行离不开资源和资金的支持,为了获得长久性的发展,社会组织一味追求政府和社区的认可,导致其对自身的定位出现偏差,福利性特点不能得到很好体现,因此对居民提供服务的职能便有所减弱,也产生了自身能力问题、居民不认可等一系列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
当前社会组织的在地化发展受到以上因素的限制,要真正实现社会组织在地化,需要社会组织自身通过链接各方面的资源达到资源与需求的一致性,提供的资源符合本地的需要并且同时能够满足社区、政府及居民多方的需求。
政府资源的开放是社会组织得以在地化的基本条件。社会组织在地化离不开地方政府的领导与帮助。首先,地方政府是社会组织获得服务资金来源的重要途径。社会组织严重依赖于地方政府是当前不容质疑的事实,然而,随着社会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地方政府不可能为所有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因此要想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前提是让政府认可你的运作项目。其次,地方政府为社会组织的生存提供服务场所和目标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社区也是政府资源的一部分,社会组织的长久性发展更是需要社区氛围的营造以及社区的有力监管。社区和社会组织是合作的伙伴,在为社会组织提供良好工作环境的同时,更要配合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如前期做好宣传工作、根据社区的现状分析居民需求并和社会组织一起讨论社区层面所需做到的相关事宜等。社会组织只有和政府、社区共同合作,即在满足政府需求的同时促进社区的发展,才能获取实现自身发展必要的生存资源。再次,社区作为社会组织服务的监督者,应监督社会组织整个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每一个环节在配合的同时也要对社会组织提出要求;社会组织则应开展好服务并积极接受社区的监督,切实做到真正满足不同居民的多样性需求。
得到居民的认可和支持,是社会组织在地化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社会组织的服务对象是社区的所有居民,但是由于居民人群的复杂性、居民文化背景的多样性等原因,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的认可度不高,参与服务的积极性也不高,导致社会组织服务的人群比较单一。居民的积极参与与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动员密不可分,关键在于对社区居民领袖的培养。培养居民领袖需要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专业社会工作者共同发掘并进行相关培训,应加强居民领袖与社会组织的交流、培养居民领袖的专业素质,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促进社会组织在社区的长久发展。
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是其在地化发展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必备条件。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离不开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通过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采用科学专业的工作方法,通过需求评估为所服务的居民提供真正需要的服务,以此来充实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让其得到真正持久性发展。因此,引进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是充实社会组织专业性的一个关键步骤。
总之,社会组织只有与政府、社区和社会工作者共同合作,将本地资源与政府需求、居民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专业性、提升其服务效果并获得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 赵定东 顾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