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律基石,宪法必须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必将有力地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地推动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与时俱进的宪法,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
与时俱进的宪法,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新高度。宪法建设和法治建设紧密结合,是推进国家法治化“换挡提速”的根本保障。比如,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与时俱进的宪法,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时期,各项事业建设需要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作为指导。这次宪法修改,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设计,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等。这些重大修改建议,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法者,治之端也。”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宪法修改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筑牢法治之基。
原标题:新华网评:与时俱进的宪法,为法治筑基
责任编辑:黄金露
标签:宪法,法治
九鼎重器,百炼乃成。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摄影:谢环驰) 习近平:长江经济带开发要科学、绿色、可持续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 10日上午重庆代表团唐良智代表在审议发言时说,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ldq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