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扔垃圾”这件事足以难倒一位国外留学的高知份子,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哑然失笑?然而这并不是一则“网上段子”,而是真实存在的窘境。只要稍稍询问一下在韩、日等国留学的学生,我们就会惊讶的发现:“扔垃圾”竟然成为了他们留学生活中最让人困扰的事情之一,因而学会垃圾分类,是除语言之外,他们必须首要掌握的留学生活技能。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垃圾分类”所面临的矛盾事实,即:在党中央“建设美丽新中国”的宣传口号之下,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知道垃圾分类的好处,但能真正做到分类的人并不多,并且中国国民在垃圾分类方面的意识似乎并不高,所以导致中国“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行了20余年,依旧收效甚微。因而如何才能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文明自觉,成为一项真正“惠民利国”的民生工程,乃至人类文明工程?这就需要公众、社区、企业、政府多方携手,齐心并进,实现垃圾分类“前端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在内的全链条闭环治理,共同打造社区人居环境的和谐与美好。
正视“垃圾革命”,分类势在必行
未来学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曾如此预言:“继农业革命、工业革命、计算机革命之后,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又一次浪潮,将是世纪之交时要出现的垃圾革命。”现如今,这一预言已经成为严峻的现实,垃圾增长成为当代城市发展中普遍面临的挑战,作为城市生活方式的副产品,城市生活垃圾的增长速度超过了城市人口的增长速度。据统计,我国每年产生的垃圾总量约有10亿吨,并还在以每年5-8%的速度增长,我国县级以上城市有3200多个,城市人口约6.9亿,城市生活垃圾每年约3亿吨,例如杭州市三年的垃圾可填满整个西湖。由此导致的后果是:目前约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1/4的城市已无垃圾填埋场可选,“垃圾围城”成为中国大部分城市目前所面临的窘境。
与此相应的是:我国正处于经济下行压力之下,消费商品价格下降,废品不值钱,导致了废品回收需求下降,运到垃圾场的垃圾增加。同时,垃圾是由消费产生的,中国的人均消费仍处于上升期,未来垃圾量还是会上升,想要减量几乎不可能。因而“垃圾分类”成为势在必行的垃圾处理逻辑。
“垃圾分类”理念的核心在于:废物减量和循环利用。相比于代价高昂的末端处置方案(例如我国最常采纳的“垃圾填埋”和“垃圾焚烧”两种方式),促进废物减量,特别是废物的循环利用可以更有效地触及工业化生产模式下大规模生产、大规模消费、大规模废弃的问题本质,激发产品设计和商业模式的源头创新,并创造出新的经济活力和社会价值。例如瑞典自1970年代开始,就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政策,其城市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率从1975年的38%上升到2016年的99%(其中约一半左右为材料循环利用,一半左右为以能量回收为目的的焚烧处置)。
两种治理逻辑,唤醒公众分类意识
社会文明的演进,总是和一定的生活习惯和社会意识息息相关,因而“垃圾分类”成功的关键在于唤醒公众头脑中的“垃圾分类”意识,从而内化为公众个人的生活习惯,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把控垃圾分类流程,更好的实践垃圾分类行动。然而如何唤醒公众头脑中的“垃圾分类”意识?有两种逻辑尤为重要。
一种是政府干预逻辑。由于政府干预具有强制性特征,能够确保行动的效率,最大程度的保证行动的效果,因而政府力量是施行垃圾分类的重要前提。政府干预可以将垃圾治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甚至将垃圾分类上升为公众应履行的义务范畴。例如日本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条文之多,量刑之重,堪称世界之最:垃圾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废弃物处理法》、《关于包装容器分类回收与促进再商品化的法律》,《家电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在马路边乱扔垃圾被“抓现行”会被处以10万日元罚款(折合人民币6500元左右);据《废弃物处理法》第25条14款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者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3万元);如胡乱丢弃废弃物者为企业或社团法人,将重罚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500万元)。且日本法律规定公民有举报胡乱丢弃废弃物者的义务。
一种是“党建引领+居民自治”逻辑。把垃圾分类转化为一个利益相关议题, 使其与每个个体的生活直接联系在一起,是促进垃圾分类的重要秘诀。例如以社区为单位,施行“垃圾分类”治理,就是将社区居民个人利益与垃圾分类治理合理捆绑,形成居民“垃圾分类”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形成社区垃圾治理的良性循环。例如我国有些社区施行垃圾分类“楼长负责制”,即在每楼设置一名“垃圾分类”志愿者,专人负责每一楼的“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收集与处理工作,充分实现居民垃圾分类自治;有些社区施行“党员带头、道德模范带头”的示范效应,即社区党员和道德模范化身为“垃圾分类”志愿者,负责定点监督和规范社区垃圾分类行为。这样直接将垃圾问题本土化、地方化和邻里化了, 塑造出来的是较为理性、平和的利益相关者。
多管齐下,形成“垃圾分类”全流程闭环治理路径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法律、政策的上层构建,也需要落实到居民的生活细节当中。一个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至少要具备5个环节。第一,居民在家中严格分类;第二,社区配备标识明确的设施,帮助居民准确投放;第三,分类运输;第四,分类加工利用;第五,对实在难以利用或危险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以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道环环相扣的综合命题。
首先,“垃圾分类”需要做好引导宣传,保证全民参与,从而在“前端投放”阶段就开始奠定“垃圾分类”的稳固基础。为了提升全民参与的积极性, 必须构建一套良好的教育体系,打造政府、社区、学校三位一体式的实效教育模式。政府在政策颁行的基础之上,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在醒目公共区域普遍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的同时,整合主流媒体资源优势,在全社会形成“垃圾分类”的舆论潮流。社区是“垃圾分类”治理最基本,也是最可控的单元,因而必须大力加强社区“垃圾分类”试点的建设,创新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模式,寓“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于社区建设活动的始终,特别是社区文化建设活动的始终,通过丰富多彩的“垃圾分类”文化建设活动潜移默化的引导居民遵守“垃圾分类”的规范和标准。学校要发挥教育主体作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从幼儿园的娃娃抓起,在娃娃头脑中根植”垃圾分类”的意识,不仅能够形成“小手拉大手,小孩带大人,学校带社区”的良性循环机制,而且可以为社会培养一支坚实践行“垃圾分类”行为的高素质队伍。
其次,“垃圾分类”必须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从正向和负向两个方面加强刺激,促使公众践行“垃圾分类”的行为,从而规范“中端收运”阶段的垃圾分类行为。正向激励机制主要表现为“物资回收激励”机制,通俗而言,即居民用“生活垃圾”还钱换物。与此相关的措施很多,例如依托“互联网+”技术建设“绿色银行”,即:社区为每为居民“建档立卡”,居民每次向分类回收桶投放分类垃圾之后,会获得相应积分,积分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可以到社区换取洗衣粉、肥皂、食用油等;例如社区引进高科技垃圾处理设备,不仅能缩短垃圾转运距离,实现垃圾在本社区内无害化处理,而且居民可以免费领取养花、园林绿化的肥料。负向刺激机制主要表现为惩罚机制,把“垃圾分类”上升到立法的高度,对违反法规的垃圾处理行为予以惩戒。例如3月15日起施行的《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用记录制度,依法将违反规定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纳入诚信体系,按照规定予以惩戒,此规定直接将“垃圾分类”直接与个人信用挂钩,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总而言之,从日本、德国等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来看,除了居民素质高之外,这些国家之所以成功,还在于“宣传+鼓励”和“强制+处罚”两种手段的并用,而且是以惩罚性措施为主。因而改进我国垃圾分类推进模式,从鼓励到“宣传+鼓励”和“强制+处罚”并重,是一个必然选择路径。
最后,“垃圾分类”实践必须依托市场化的力量,引导更多的人投身于“垃圾分类”新兴产业的建设,因为只有当整个产业链建立起来之后, 垃圾处理才能产生效益,“垃圾分类”建设才能获得持续的发展力。长期以来我国“垃圾分类”存在着“前端垃圾分类,末端一勺乱烩”的无效局面,引入企业的力量之后,可以高效的破解此类“垃圾分类”的难题。例如牛奶盒现在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造纸,1吨送到造纸厂,销售价格350元,造纸厂还会因为牛奶盒的出浆率低、杂质高而不愿意回收,但是通过专门分离技术,1吨可以销售3500元,变成纸浆、再生塑料和再生铝;例如以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填埋等领域运营为业务末端运营企业,由后端处置业务向前端分类业务延伸,能够彻底解决“前端分类、后端混合”的缺陷;再例如回收企业,最早带动了上门回收、微信预约回收等互联网分类模式,以可回收垃圾回收为初衷,逐渐将业务扩展到整个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全流程。
总而言之,不想我们两手空空去菜场,却换来一堆厚的薄的垃圾袋,然后将它们和烂菜叶,鱼肚肠一起,扔进垃圾桶;不想我们拿起手机,拨的打各式各样的订餐电话后,将快餐盒,一次性筷子,混着没吃完的饭菜,一起扔进了垃圾桶;不想我们匆匆拆开网购商品的层层包装,随手一团,和过期的唇彩,报废的手机一起,扔进垃圾桶;更不想我们心安理得做完这一切,又义愤填膺地抱怨环境的脏、乱、差,而怀念儿时的碧水蓝天。
垃圾分类非一日之功,而是需要花费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才可能使之成为常态。因而目前我们必须协同上下,戮力同心,只有激发全社会力量,实现多方联动,才能摸索出成本可控、成果可见的垃圾分类长效模式。(中国社区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