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培养文明习惯引领新时尚 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

来源:海口日报 发布时间:2019-08-05 14:28:29

        垃圾分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牵着民生,连着文明,关乎着生态环境。日前,海南省住建厅就《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引发新一轮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话题的讨论。作为省会城市的海口,多措并举宣传探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带动不少市民争做绿色环保理念的践行者。

  市民将废旧电灯放到指定的分类垃圾箱中。记者苏弼坤 摄

  积极倡导生态理念 养成环保节约习惯

  “吃过的海鲜贝壳、用过的外卖盒是什么垃圾呢?”时值暑假,探讨生活垃圾分类成为不少市民践行引领环境保护的新时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于缓解温室效应、促进资源利用率、推动环保有一定的意义,我们应该践行垃圾分类。”7月20日,家在海口的大三学生王祺告诉记者,放暑假的这段时间,和家人讨论最多的就是生活垃圾分类,感觉自己让一家人有了对环保的认识,很有成就感。

  垃圾分类与每个市民息息相关。连日来,记者走访多个社区发现,在海口,志愿者、市民、学生等积极参与在社区的垃圾分类宣传已经成为一种新风尚。20日下午,在海口的骑楼老街,69岁的志愿者陈阿婆和邻居们茶余饭后间不时提起生活垃圾分类。陈阿婆告诉记者,自己虽然年龄大了,但是作为一名环保志愿者,现在非常关注生活垃圾分类,自己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后,遇到邻居就会讲讲垃圾分类怎么分,垃圾分类有哪些好处。

  “垃圾分类,不仅城市要行动,农村地区也要跟上去,美丽乡村离不开靓丽环境。”在演丰镇演东村环保教育站,一座木结构小房子,整洁宽敞,室内设立垃圾分类知识宣教区、环保物品展厅、垃圾分类小游戏区等多个功能区,室外有家电拆解区、环保分类区等,演丰镇镇委委员李慧兰告诉记者,从垃圾直接丢到逐渐学会垃圾分类,越来越多的村民在演丰镇环保教育站多次参观体验后,接受生态文明教育,慢慢改变原来的生活观念,养成更加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将垃圾分类理念记于心用于行。

  在龙马环卫金牛北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将智能资源回收站收集来的废纸皮、旧衣物、塑料瓶等可回收物品进行有偿回收。记者苏弼坤 摄

  积分奖励有偿回收 激励市民积极参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海口,不少社区采用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的措施来鼓励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对垃圾分类意识的形成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今天带来的主要是纸壳,大约8斤多,称重台称重,过智能回收后,平台把零钱通过微信支付给我了。”20日上午,在三叶西路双创广场垃圾转运站附近的垃圾分类智能资源回收站,居民韩女士说,之前没有自助智能回收站时,家里的废品全都混在一起统一丢弃,现在趁周末,她和孩子一起动手,把家里大大小小的废品进行分类处理。

  20日傍晚,琼山区凤翔街道金科嘉园小区居民孙先生把家里的垃圾按照废纸废塑料瓶等“干垃圾”,以及厨房剩饭剩菜等“湿垃圾”分类装袋后,扔进小区里的智慧垃圾分类屋。“今天的干垃圾主要是我收集了一个星期的矿泉水瓶。”孙先生告诉记者,可回收的干垃圾按积分进行奖励,居民获得一定的积分后就可以兑换手机卡、垃圾袋、洗衣液等实物。

  “‘积分奖励’和‘有偿回收’的方式,提升了社区居民对垃圾分类回收的热情,也潜移默化地让大家自觉做到垃圾分类。”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固废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口推进居民家庭按照“一严禁、两分类”实行垃圾分类,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有害垃圾应及时投放至小区内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同时,推进居民家庭做好日常干、湿垃圾两分类工作;鼓励居民将旧报纸、易拉罐、旧衣服等残值较高的可回收物,通过售卖方式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从厨房里收集来的蔬菜叶、残羹剩饭等厨余垃圾,在这里变成生物天然气。记者苏弼坤 摄

  干湿分离说到做到 畅通全程分类渠道

  7月19日20时30分,欧绿保神州餐厨废弃物收运车首次进入社区收集居民生活中的易腐垃圾,将一桶纯净易腐垃圾倒入餐厨收集箱内,标志着生活垃圾中占比超过5成以上的厨余垃圾已经进入实质性运用阶段。“干湿分离说到做到,这个小区是海南省住建厅大院,垃圾分类做得比较好,我们将收来对垃圾进行预处理、制浆、厌氧发酵、提纯沼气,把收集来的餐厨垃圾变成生物天然气。” 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市场一部经理蔡彦琦告诉记者。

  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固废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海口构建“湿垃圾”收运体系,包括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两个收运系统。扩建、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以“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的直运模式逐步覆盖全域。新建厨余垃圾(易腐垃圾)收运系统,居民区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大型商超易腐垃圾必须用专用密闭式收运车,从产生源(社区分类收集点或农贸市场收集点)直接运至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

  垃圾分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从垃圾分类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类运输再到垃圾分类处理都需要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广泛参与。记者从海口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局了解到,海口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餐厨垃圾收运体系稳定运行;配置了55辆餐厨垃圾专用收运车,日均收运餐厨垃圾约300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体系,各环卫PPP企业已配置大件垃圾收运车22辆。同时,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依据层级管理职责由管理主体建立市、区、街镇三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监管系统,实现产生源头与收运企业、收运企业与中转企业、中转企业与处置企业互相监督,以及各级管理部门抽查监管行为的可追溯、可监督,并探索智能监控装置在垃圾分类投放环节的监督管理作用。

  垃圾分类将有“依据” 力争解决市民困扰

  垃圾分类怎么分的问题是困扰不少民众的难题,《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本省垃圾四分类,违反《征求意见稿》内容的,除了罚款,还将与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挂钩,对屡教不改者严重处罚,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长期有效地展开。

  意见稿对四分类进行明确阐述:可回收物,指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湿垃圾,指家庭、农产品市场、餐饮单位及大型食堂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肉骨残渣、剩菜剩饭、废弃食物及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干垃圾,指个人在单位和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除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生活废弃物。

  根据《征求意见稿》,相关执法人员有权要求行为人提供姓名、住址、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行为人拒不配合的,现场执法人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现场查验。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城市管理执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记者 臧会彬)

  原标题:培养文明习惯引领新时尚 海南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

责任编辑:黄守玲
标签:海南,垃圾分类,《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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