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立雕
6.被祖父母招回家乡与母亲完婚
事后,外交部(学校是用庚子赔款办起来的,所以归外交部领导)和学校当局出于多方面的考虑,态度有所软化,提出只要悔过认错,写一份悔过书,29人就可以回校,次年出洋。父亲等同学认为自己丝毫没有错,坚决拒绝写悔过书;最后外交部颁发了一纸“部令”说什么“诸生当时尚非主动,事后,酌理衡情,不无可恕,应准将留级办法缓办执行”,想自己下台阶了事。父亲等同学认为他们是求仁得仁,何“悔”之有?他们自始至终,光明正大,有何“自新”之必要。父亲写信告诉高堂二老:“贪此小惠而遗玷终身,君子不为也。”“我现在决定仍旧做我因罢课自愿受罚而多留一年之学生,并不因别人卖人格底机会,占一丝毫便宜,得一丝毫好处。”他和罗隆基、吴泽霖、高镜莹联名写了一篇《取消留级部令之研究》,公开发表在《清华周刊》上对“部令”作了严厉的驳斥,最后提出一个非常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天下底事还有比出洋更要紧的没有?”
在正义与邪恶的斗争中,父亲以无私无畏的气魄,经受住了一次人生的严重考试。23岁的他胜利了!最后,外交部和学校当局只得不了了之,他们29人在推迟一年之后一个不缺地都得以登船赴美。朱自清说父亲“在诗人和学者的时期又始终不失为一个斗士”。这是从诗人、学者、斗士三重身份和品格来说的,其实,如果包括他做学生的时期,则其学生时期斗士味儿就已经很足了。“五四”和“六三”罢考这两件事就很能说明这一点。父亲从青年时期就是这样一种人,是非观念特别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原则性特别强,不管任何人、任何事,只要他觉得不对、不好,就忍不住要讲话,要批评,要斗争。
1922年2月,父亲被祖父母招回家乡与母亲完婚。他与母亲的这门亲事是童年时期双方家长包办的娃娃亲。
母亲姓高,原名高孝贞,父亲牺牲后改名高真。1903年出生(比父亲小四岁),浠水的邻县黄冈县潞口镇人。我的祖母与我的外祖母是叔伯姐妹,因而父母亲是姨表兄妹,他们的结合是俗话所说的亲上加亲。外祖父家是个官宦世家,很早就定居到了武昌。外祖父曾就读于京师法政学堂,在广东饶平县、绥远(今之内蒙)、安徽船务局和高等法院等地区和单位任过职,经历比较多,见识比较广,思想比较开明。母亲小时候怕疼不愿缠脚,他就不勉强;旧社会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让儿子读书,不让女儿读书。然而,母亲看到舅舅们上学读书,闹着也要读书认字,外公也依了她,让她跟着哥哥们在私塾里旁听;母亲是外公的独生女,长得聪明伶俐,外公十分疼爱,视为掌上明珠,有时会客也把母亲带上。母亲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既有大家闺秀的共性,又不完全同于深居绣楼的千金小姐,见过一定的世面,眼界比较开阔;既懂得必要的家规,又带有某些新时代的烙印,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落落大方;眉清目秀,穿着入时。在当年那个时代,像这样的条件,做闻一多夫人,无论讲人品还是相貌都堪称郎才女貌很般配,父亲实在是没什么可挑剔的。
然而,父亲对要他完婚成亲却没有一点思想准备,他觉得清华虽然是毕业了,但是出国还要学习好几年,如果结婚那就难免不有所分心,势必会影响自己的学习。因而,脑子里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婚姻问题。后来梁实秋说,他接到我祖父母要他回乡结婚的信,“如晴天霹雳一般打在他头上”,毫无思想准备,顶牛顶得相当厉害,好长时间就是想不通,这个劝,那个劝,不管谁劝都没用。但是,他毕竟是孝子,怕惹得高堂二老不高兴,最后只得在老人同意不祭祖、不跪拜磕头、不闹洞房等条件下委屈从命。事后,他告诉两位大人“我之此次归娶,纯以恐为两大人增忧。我自揣此举,诚为一大牺牲,然为我大人牺牲,是我应当并且心愿的”。通常情况下,“结婚”是人们一生的一大喜事,而在他心目中却是“一大牺牲”;他之结婚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为了父母。这样的婚姻,嘴里虽然说是“应当并且心愿的”,实际上内心很不舒畅,很苦恼,从而埋下了后来相当长时间的内心痛苦和满腹牢骚。
7.实在也有些冤枉了母亲
蜜月里父亲除了每天与母亲定时向双亲大人和哥哥、嫂嫂请安,应酬客人,回访亲戚朋友之外,主要的精力都投入写论文——《律诗的研究》中去了。这篇论文长达两万多字,估计母亲为此坐了不少时间的冷板凳。
3月中下旬,父亲度完蜜月,准备回清华。回娘家本是历来的习俗,但是浠水、武昌距离甚远,婚后,父母亲始终未能履行这一程序。此刻父亲回清华要路过武昌,就和母亲商量乘此机会去拜望老丈人和丈母娘,顺便也把母亲送去住一段时间。父亲最关心的是母亲的读书问题,结婚时他向祖父母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婚后送母亲去读书,希望母亲将来能够成为一个有文化的妻子。所以,临别时他特别叮嘱母亲早些回来,好去上学读书。然而,父亲走后两个月母亲依然还在娘家,父亲写信催了好几次,母亲不但没有及时回婆家去,连信也没有回一封。父亲大为恼火,郁积在胸中的烦恼与苦闷一下子爆发了。
1922年5月7日他在给我叔父闻家驷的信里对封建的旧式家庭发了一大通牢骚,把家庭称为“黑窟”,说:“我真怕再进那家庭之黑窟!”“家庭是怎样的妨碍个人的发展啊!细肝,细心,细鼻,细眼,讨厌极了”,“我一想起,我便为之切齿发指,我不肯结婚,逼迫我结婚,不肯养子,逼迫我养子”,“家庭是一把铁链,捆着我的手,捆着我的脚,捆着我的喉咙,捆着我的脑筋;我不把他摆脱了,撞碎了,我将永远没有自由,永远没有生命!”
那时武昌是湖北的省会,我叔父恰好正在省城。父亲平时在家里与我这位叔父关系特别亲,所以这时有苦就向他诉说:“我本要一嫂(父亲在家里大排行第11,家里人为了简便,称呼他时只用一个”一“字)早回家读书,她没有回去,并且也不写信告诉我……到现在还没有信来……这是什么道理?”“你去告诉她,我还愿意跟她作个很好的朋友,她若还是这样糊涂,我连朋友也不要了!我是没有道理讲的,我这样想了,便要这样讲,讲了,便要这样做。”父亲甚至产生了悲观绝望的情绪,说:“环境已迫得我发狂了,我这一生完了。我只作一个颠颠倒倒的疯诗人罢了!世界有什么留恋的?活一天算一天罢了!”“宋诗人林和靖以梅为妻,以鹤为子。我将以诗为妻,以画为子,以上帝为父母,以人类为兄弟罢!”
其实,母亲也有母亲的难处,她之所以没有回去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因素。客观上,军阀混战连年不停,交通时时被阻,路上很不安全。主观上则是受不了浠水闻家各种清规戒律的束缚。我们闻家是个封建老规矩甚多的旧式大家庭,祖父和那些伯伯叔叔们一个个都是道貌岸然的老夫子,温情不足,严肃有余,这也不准,那也不许,走路要斯文,步子迈大了不行,走快了也不行;说话声音要小得像蚊子嗡嗡一样;笑,要捂住嘴,不准笑出声;吃饭不能上席;甚至母亲那双大脚,都多次被妯娌们讥笑、耻笑……母亲从小在比较开放,比较自由的外公家长大,又是外公外婆的掌上明珠,唯一的千金,怎能过得惯那种天天受约束的日子!加之新过门,上上下下人都不熟,父亲又不在,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所以,她实在是打心眼里不想回去。这些情况父亲当时并不知道,所以,说实话,父亲发脾气实在也有些冤枉了母亲。
1922年5月,学校公布了出国留学同学名单。当时尚无越洋飞机,出国远行一般都要坐船,学校已经为他们预订了7月中旬从上海起航的船票。5月下旬,父亲回家同家中老、小亲人告别。至此,父亲在清华十年的学习正式结束了。十年前入学时他还仅仅是一个憨气浑身的小巴河佬,毕业时,已经成长为一个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基础,初步形成了爱国、爱人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胸怀报国大志和高度的社会责任心,以治国平天下为己任的青年。这十年对他以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他为迈出学校,走向社会作准备的十年。
8.开始了远离祖国的留学生涯
1922年8月1日父亲到达了美国,开始了远离祖国的留学生涯。他在美国学的是美术,时间一共是三年,三年换了三个地方、三个学校,而在三个学校又是三种心态。第一年在芝加哥,入的是芝加哥美术学院,第二年在科罗拉多州的柯泉,入的是科罗拉多大学,第三年到纽约,就读于纽约艺术学院(按:英文直译为纽约艺术学生联盟)。
父亲不远万里到美国去学美术,是一个不得已的选项,是经过一番犹豫、踌躇之后才定下来的。父亲对美术很有兴趣,但仅仅是作为一种业余爱好,并没有打算作为终身职业。他最大的爱好和志愿是从事国学研究,当个中文老师,教中文。这方面他既有浓厚的兴趣又有相当的基础,然而,要进修、深造中国国学,只能在国内,到美国有什么国学可学呢?改学理工、政法或其他学科,他既没兴趣也没条件,为此,别人对去美国学习,求之不得,而他则并不热心,甚至曾想根本放弃这次留学机会。后经美术老师及梁实秋等好友一再劝说、怂恿,才和大家一起登上了开向美国的远洋客船。
第一年是在芝加哥美术学院度过的。这一年,父亲在学习上大获丰收。开学仅两周就“成绩颇佳,吕蒙教员之奖许”,他告诉双亲大人“美国人于此道诚不足畏也”。两个月后又向家中报喜,说:“我上月成绩又进,七门功课已得六超等矣。”“洋竖子不足畏也。”到1923年2月,即四个月后他又报告父母“现在的分数是清一色的超了”。按照美国的评分制度,“超”是最高的一等。所谓清一色的超,就是说他的功课全部都达到了最高分,获得了大丰收。所以学校称“他是全年级成绩最优秀者之一”,颁发给他最优等名誉奖。
这一年,父亲最大的成就是新诗,他在新诗创作和新诗评论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成就和收获,前者的标志是《红烛》诗集的出版(其中“孤雁篇”、“红豆篇”基本上都是留美这一年的作品),后者则是评郭沫若《女神》诗集的文章《女神之时代精神》和《女神之地方色彩》。
父亲学的是美术,但实际上诗兴比画兴浓,心思差不多都放在创作新诗上了。这个时期,就其成就来讲,诗也比画多、比画大。“孤独”刺激他更加思乡,怀旧,想念祖国,想念亲人和朋友;种族歧视,更加激发了他的爱国热情,强化了他的爱国意识。梁实秋当年是父亲最要好的朋友,对父亲有相当深入的了解,他多次谈到父亲的爱国思想和表现,他说:“一多是一个极敏感的人,看到中国人在外国受人歧视便愤不可遏。”又说:“他的爱国精神特别强烈,感觉也特别敏锐”,“在国内面对着那种腐败痛苦的情形他看不下去,到了国外又亲身尝到被人轻蔑的待遇他受不了……”
1923年9月他的诗集《红烛》在梁实秋的帮助下,经郭沫若介绍,由上海泰东图书局出版,该诗集是父亲早期新诗创作的代表作。《红烛》诗集是父亲新诗创作的第一个丰产期的代表作。其中一半是在清华时期的作品,一半就是留美初期的作品。朱自清先生说大概从1925年参加《北平晨报》的诗刊,到1929年任教于青岛大学,可以说是父亲的诗人时期,其实,严格讲这个时期还可以往前延伸到他在清华读书的后期。
《红烛》是父亲头一胎文学之子,出版时他非常谨慎、郑重,其中的诗几经筛选、调整、增添,力求做到精益求精。他自己筛选了之后又将“全权”交给梁实秋,叮嘱他:“随你打发……删得只剩原稿的三分之二,我也不稀奇。”除此之外,他对书的封面、书的纸张、封面的纸张及其颜色、书内的排印格式等也都是几经斟酌才最后定了下来的。例如,他原来曾想采用有图画的封面,但他自己绘制“更改得不计其次,到如今还没有一张满意的”。最后干脆放弃图画封面,说:“我觉得假若封面的纸张结实,字样排得均匀,比一张不中不西的画,印得模模糊糊的,美观多了。”同时,他还认为由他绘制封面肯定免不了是西洋式的,而他说:“我正不愿我的书带了太厚的洋味儿。”
9.一对友谊很深的神交密友
《红烛》除序诗外共有诗103首。这些诗的特点是想象力和情感特别丰富,既有中国古诗的遗风,又有现代新诗的特点,代表了当时父亲在新诗创作方面的最高水平,是中国新诗坛里的又一支璀璨的艳葩。从此,“闻一多”三个字从校内走到了校外,跻身中国诗坛,成为我国早期新诗界的“诗人”之一。
《红烛》中既有一般的抒情诗、爱情诗,也有爱国思乡诗,而最有生命力的是爱国诗。他在给弟弟的信中,关于爱国诗价值更高的说法,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红烛》中的爱国诗可以《太阳吟》《忆菊》两诗为代表。
这两首诗写好后,他抄寄给国内的朋友们看,但提醒朋友们不要误会他想的是狭义的家:“不是!我所想的是中国的山川,中国的草木,中国的鸟兽,中国的屋宇——中国的人。”
《红烛》和后来的《死水》相比,明显带有初出茅庐的痕迹,只是“闻一多诗”的青年时期,其艺术的锤炼,思想、精神的传递都不如《死水》更为精道纯熟,此外,风格上也还没有形成“闻一多诗”独特的诗风。后来父亲好像也有些另眼看待,曾对人说那是已经“过继出去了的儿子”,20世纪40年代编《现代诗抄》时,《死水》中选了8首,《红烛》中一首也没选。
除创作新诗外父亲还花了一定的时间研究和评论郭沫若的《女神》诗集,《女神》是1921年8月出版的,当时,父亲看了很受启发,同时也有些想法,收集了些资料,准备写评论文章,后因时间太仓促没来得及动手。后来到了美国反而有时间写了出来,题为《<女神>之时代精神和地方色彩》,《创造周报》发表时分解成了《<女神>的时代精神》《<女神>的地方色彩》两篇文章。文章既肯定了该诗集充分体现了时代精神,“不愧为时代的一个肖子”,也指出了该诗集不注意地方色彩的缺点。文章强调了一个重要的论点,即“我要时时刻刻想着我是个中国人,我要做新诗,但是中国的新诗”,“要做中西艺术结婚后产生的宁馨儿”。
在此前后,父亲还著文对郭沫若的一篇译诗中某些翻译上的错误提出商榷。郭沫若态度非常诚恳,文章发表时亲自代为校对,并说:“我一面校对,一面对于你的感谢之念便油然而生。你所指摘的错误,处处都是我的弱点……我于改译时务要遵循你的意见改正。”
直到这时父亲同郭沫若还没有见过面,但他对郭沫若是发自内心地钦佩,“每每称道郭君为现代第一诗人”,说:“当今诗人郭沫若、田汉、徐志摩颇可观,此外无人也。”有一次《密勒氏评论报》征选中国现代十二大人物,他就投了郭沫若一票。父亲和郭沫若那时虽然尚未谋面,但已经有了很深的神交。后来他们走着同样的路,都是从现代文学而进入到古代文史,又从古代跳出来,面对现实;都是经过民主主义而接受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因而名副其实地是一对友谊很深的神交密友。
在芝加哥的这一年也是父亲心情最不舒畅、精神上极为痛苦的一年。首先是严重的孤独感。当年在国内,回家有父母兄弟,在学校有众多同窗好友,大家在一起生活、学习,其乐融融;现在突然来到这个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心理上一下子不能适应。清华同学在芝加哥的倒也不少,但是进美术学院的就他一个。平时环顾左右,不是黄头发蓝眼睛就是蓝眼睛黄头发,连个说话谈心的人都没有。偶尔有一两个黄皮肤黑眼珠的同学,还是本地出生的华人,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在这种环境里父亲不由得产生了痛苦难熬的孤独感,他告诉家里和朋友们说,这回是真正体会到了“万里悲秋常作客”的味道了;他把自己称作“孤苦伶仃的东方老憨”,把自己的生活称为“干枯孤寂的留学生活”,说“这一年生活苦极了”,“动辄‘冷泪盈眶’”。他非常想念家里的亲人和同学们,天天渴盼远方来信,几天收不到就如坐针毡焦急难耐,他恳切地企求朋友们“不要忘了那半球一个孤苦伶仃的东方老憨”!
10.也许是永远无法解释的谜
其次是美国的种族歧视。当年美国种族歧视十分严重,而且渗透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一次清华同学陈长桐去理发,坐在里面等,比他来得晚的人都理完了,就是不给他理。他问理发师这是为什么,理发师回答说:“我们不伺候中国人。”陈长桐气得跑到法院去告状,没料想官司倒是赢了,理发师也道歉了,但最后他又说:“下回你要理发请通知一声,我带了工具到你府上来,千万请别再到我店里来!因为你们进了这个店,白人就不来理发了,我的生意就不好做了。”父亲给梁实秋讲这件事时,气得脸红脖子粗地愤愤不平。还有一次,梁实秋等三人开车出去下馆子,不料与一个美国人的车相撞,警察看他们是中国人,不由分说就把那个美国人放了,而把他们连车带人带执照扣下了,并且要他们交罚款。不管梁实秋等怎样辩解都不行,最后只好交了170美元。梁实秋回来后对父亲讲这件事,父亲气得把手中的画笔都敲断了!父亲是个有非常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爱国意识的人,遭遇此等歧视和屈辱,岂能不痛苦和愤怒?父亲本来对留美就不积极,现在,对美国就更没好感了,更觉得美国不是中国人呆的地方了。
最后,包办婚姻问题引起的涟漪,也是影响父亲这一时期心情的一个因素,虽然不是主要的,但确实是重要因素之一。
父亲在婚姻问题上的心态是很复杂的,矛盾的。一方面,不称心、不如意;另一方面又不愿坚决拒绝和抵制。本来,在他那个年代,许多青年人对待包办婚姻的态度是,女方过了门,男方根本不承认,在外求学、工作,连家也不回,时间久了,经过自由恋爱,另外成立了家庭。父亲不愿走这条路,他是出名的孝子,宁可把不满和苦恼深埋于自己心中,也绝不惹得二老不高兴。他采取了折中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态度,既不拒绝、抵制,又无洞房花烛夜的欣喜,不冷不热,承认现实,委曲求全。这就使他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处在一种心理矛盾的痛苦之中,一方面,向高堂二老表示:“为我大人牺牲,是我应当并且心愿的。”另一方面,又严词诅咒家庭是个“黑窟”,“讨厌极了!”说:“我不肯结婚,逼迫我结婚,不肯养子,逼迫我养子……我不把他摆脱了,撞碎了,我将永远没有自由,永远没有生命!”
一方面他一再要求双亲送母亲去学习,甚至甘冒不孝之名,使用了“固执俗见”、“麻木不仁”等不太恭敬的语言,同时,以他新结识的美国著名女诗人海德夫人为例,鼓励母亲努力上进,说:“女人并不是不能造大学问,我们美术学院的教员多半是女人。女人并不弱似男人。外国女人是这样,中国女人何尝不是这样呢?”体现了对母亲无比关心。特别是1923年12月27日他告诉梁实秋,放寒假后“情思大变,连于五昼夜作《红豆》五十首(按:后来删成了42首)”。这些全部是叙述对爱人相思的情诗,诗里说相思像月光,“偷来匍匐在你枕上,刺着你的倦眼,撩得你整夜睡不着”;相思到“我们又自己放着眼泪,做成了这苍茫的太平洋,隔断了我们自己”。
但是,时隔不到一个月,1923年1月21日他在看完了郭沫若关于他与安娜夫人生活片段的短篇小说《未央》之后,又告诉梁实秋:“我有无限的苦痛,无穷的悲哀无处发泄,我只好写信给你了。”他说:“不消说得你是比我幸福的,便连沫若,他有安娜夫人,也比我幸福些……哦!我真不想再讲到女人了啊!实秋!我只好痛哭!”他呼喊“情的生活已经完了”,“一多已经烛灭笔枯不堪设想了”,他说他“唯一的光明的希望是退居到唐宋时代”,“在艺术中消磨自己的生活”,恳求梁实秋答应与他“结邻而居,西窗剪竹,杯酒论文勉强撑住过了这一生”。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仅仅不到一个月前还是那样的情意缠绵,此刻怎么会一下子发生这么大的变化?究竟哪一个是真实的感情?同年3月25日父亲在给我叔父的信中曾讲到爱国思乡诗“若出于至性至情,价值甚高,恐怕比那些无病呻吟的情诗又高些”。难道《红豆》是“无病呻吟的情诗”?这也许是永远无法解释的谜!但心情如此矛盾、复杂就是父亲当时的客观事实。
11.回母校清华大学任中文系教授
1932年暑期,父亲离开青岛大学,应聘回母校清华大学(1925年清华改为大学)任中文系教授。从此再没有离开清华大学,其中七七事变前五年是在北平(这时北京已改称北平)清华园里度过的,其余九年除在长沙停留了很短一段时间外主要是在昆明。
父亲非常高兴能回母校任教,很快就到学校报了到,办好了手续,并在学校安排好了住房后将母亲和我们接到了清华园。父亲从1925年夏季回国到1932年暑期,前后整整七年,七年中父亲辗转了北京、上海等五大城市,工作变换了七次,生活很不稳定,每当得到一个新工作,就把母亲和孩子接去住在一起,每当他的工作变动了,他又把我们送回浠水老家。这样一接一送,七年中折腾了好几次,直到这次回到清华,这种状况才告终结。
七年中他的工作一直很不顺心,壮志未酬,反而经常遭到反对和排斥,再加七年中失去了两女一男三个爱子。因而,可以说这七年是他一生中失望、彷徨、苦闷,心情最不舒畅,甚至是最为痛苦的时期。1933年9月29日他在写给好朋友饶孟侃的信中称这段时期是“数年来痛苦的记忆”,说一提起来就“伤痛得流泪”。因此,回到清华后决心从此以后什么其他事情都不干了,就是一心一意埋头搞研究、做学问。
清华曾经请他担任中文系主任,他坚决拒绝,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每天从早晨到深夜就是趴在他那张“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上,专心致志地埋头啃古书,查资料,写论文,深入钻研,片刻不停,天天如此,月月如此,年年如此。
父亲决心埋头读书做学问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他在中文方面既没有特别深的资历,也没有很高的学衔,不下苦功在清华就很难站得住脚。清华大学聘任教授一般是很看重资历的,而他既不是中文系或中文专业的毕业生(清华当年只是个留美预备学校,课程不分科系或专业),又没混上一个博士、硕士的学衔、学位(他留美学的是美术,而美术家没有博士、硕士之称。)他的国学根底完全是在家中打下基础,以及后来刻苦自学得来的。
清华是父亲度过青少年时期的地方,他对这里的一切都感到特别亲切。这里环境清幽僻静,图书资料丰富,学术气氛浓厚,非常适合于读书搞研究。回到清华后,他很快就全力投入书山学海之中,精心从事学术研究。他告诉饶孟侃他制定了一个相当宏大的治学计划。这个计划的第一项就是编一部毛诗字典,也就是“将诗经拆散,编成一部字典”,注明每字的古音古义古形体(古形体是指甲骨文、钟鼎文、小篆等形体),说明其造字的来由,在某句中作何解释等。他告诉朋友这项工作已进行了一年,全部完成的期限当在五年以上。第二是进行楚辞校议,他想搞出一部“最翔实的楚辞注”。他告诉朋友这项工作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二,两年后可完工。第三,要对全唐诗进行校勘,校正原书的误字;第四,要对全唐诗进行补编,收罗全唐诗所未收的唐诗;第五,全唐诗人小传订补(订其讹误,补其缺略);第六,全唐诗人生卒年考;第七,杜诗新注;第八,杜甫传记。
这个计划的确是相当宏大,能不能完成,父亲自己也没有把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父亲本着追根溯源,逐步扩展、逐步延伸的精神一步一步前进。他从唐诗开始,在研究的过程中,逐步探索唐诗在中国文学史上是怎样发展而来的,于是,他的研究对象和领域就由唐诗而延伸到汉魏六朝诗,再往后又伸展到先秦的《诗经》《楚辞》《周易》《庄子》等等,甚至更远古的古代神话,史前人类文化学。古诗文是古代社会的精神产品,其文字都是古文字,既难认难写又难读难懂,不解决这个问题就没有办法读懂那些古代文学作品。为此,他的研究触须又伸向古代社会,古代神话,古代民俗等领域和文字学,音韵学领域。这就是他为什么要编《毛诗字典》的用意。可惜后来因抗日战争,这部字典没有完成。
从回清华到七七事变,虽只有五年,父亲在学术研究上却成果累累,完成了从一个著名诗人到一个博古通今的著名学者的过渡。
12.他并没有板起面孔对我们进行教育
抗战前在清华的五年,是父亲在学术上获得重大成果的五年,也是父亲一生中生活条件最优越,日子过得最舒适的五年。最初我们住在达园,后来搬到了西院,1934年又迁至新南院72号。新南院这套房子是带草坪的别墅式的平房,独门独院,红砖灰瓦,房间共有大小十几间,电灯、电话、电铃、冷热水等条件一应俱全,前有草坪,后有后院。草坪的外缘是一圈矮柏围墙,房前有一条宽约一米,长约十几米的煤渣路,直通矮柏围墙的栅栏门,把草坪一分为二,草坪的中央是一口大金鱼缸,里面养着金鱼。这里远离闹市,听不到任何都市的噪音,是个难得的埋头治学搞研究的好去处。父亲对这个环境和房子很满意。每逢春回大地草坪泛青,翠竹泛绿之时,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盎然,身处其中,不由得倍感赏心悦目。当他工作得有些疲倦时,就到草坪上活动活动筋骨,晒晒太阳,吸几口新鲜空气,或者观赏一下爱竹、金鱼,蹲下来拔一拔杂草。这样,很快就消除了疲劳。冬天,这里又是另一番诱人的特色,白雪皑皑,银装素裹,景色美丽得令人心旷神怡,空气清新得令人陶醉。父亲喜欢竹子,特地在窗前种了几丛翠竹,仆人知道父亲特别喜爱,管理也特别精心,长得十分茂盛,父亲隔三岔五就要来到竹丛跟前端详端详。后来逃难到昆明心里还总是惦记着这些竹子,抗战胜利了,吴晗、张光年等朋友先回北平,前来告别,问他有什么事没有,他没说别的,就是请他们替他看看那些竹子还在不在?长得怎么样?
多年来,经常有人问:“闻先生是怎样教育你们子女的?”据我自己的体会,可以说他并没有每日每时板起面孔对我们进行教育,但我们又确实是每日每时都在受教育。他是寓教育于日常生活之中。他对我们既有正面的灌输,又有熏陶和潜移默化,熏陶和潜移默化多于正面灌输;既有身教又有言教,身教多于言教;教育中有口头的,也有文字的;有批评训斥,也有表扬鼓励乃至奖励。从内容讲,既重视在文化知识方面不断给我们供氧、充电,又重视个人思想品德以及对国家、对人民责任心的培养、熏陶。
在我们的心目中,父亲既是严父又是慈父,说他是严父,是因为他对我们要求很严,他在我们面前总是保持着一种家长的尊严,轻易不苟言笑,更很少同我们在一起嬉笑玩耍;说他是慈父,是因为他对我们有一颗无比仁慈的爱心,他对我们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灵的成长都非常、非常关心,任何时候宁可自己吃苦受累,都要绝对优先保证我们孩子们的需要。父亲平时看书、讲课、搞研究、会客很忙,花在我们孩子们身上的时间和精力比较少。正因为如此,他偶尔领着我们玩一玩,看看戏剧或电影,给我们讲唐诗等,都在我们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美好印象,长久不忘,以至于至今一提起来,仍仿佛是昨天的事情一样。
记得当年在北平的时候,有一个冬季里的一天,空中飘起了鹅毛大雪,一夜之间房顶上、树枝上,四周的矮柏围墙上,草坪上,到处都像是厚厚地铺了一层洁白色的鹅毛绒毯,非常漂亮。父亲被这神奇的美景感染得雅兴大发,忽然想起要堆雪人,把我们呼唤出来和他一起干。当时我和哥哥只有八九岁,一听说要堆雪人,非常高兴,但我们不知道怎么个做法,只是跟在父亲后头瞎忙活。记得先是滚雪球,当雪球越滚越大,大到比我们略高时,就用手或其他工具把它拍实,接下去父亲就开始起他那极富想象力的艺术创作了。父亲任何事不做则已,要做就特别认真。堆雪人虽然只不过是领着我们在雪地里玩,可他也非常投入。他是个专门学过美术的艺术家,因而堆雪人在他手上也就像雕刻家雕制塑像一样,修了又修,改了又改。大约半天的工夫,一个憨态可掬的白雪王子就显现在我们面前了。这时,虽然我们的鞋和手套都湿了,脸蛋冻得通红,可是看着父亲的这个得意作品都高兴得手舞足蹈,又喊又叫。这一天,草坪上格外热闹,连妈妈和弟弟妹妹也不时出来参观、助兴!以后几天,我们一起床就伸直脑袋隔着玻璃窗看这个白雪王子,有时还要溜出去和它亲热亲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