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砚芬家书(资料图片)
史砚芬,1903年3月生于江苏省宜兴县。192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任共青团宜兴县委书记,1928年调任共青团南京市委书记。
1928年5月5日,史砚芬在南京参加共青团中央大学支部会议时,因叛徒出卖不幸被捕。他被关押了四个月,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始终不松口、不低头。在阴暗的牢狱里,他以手中的笔为武器,写下了《夜莺啼月》等文章,揭露国民党统治的黑暗,表达对共产主义美好理想的向往。敌人对他束手无策,最后以“意图颠覆党国”为名判处死刑。
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史砚芬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未成年的弟弟妹妹。他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坐在狱中昏黄的灯光下,尽全力在纸上写下了留给亲人的最后一封信:
亲爱的弟弟妹妹:
我今与你们永诀了。
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是光荣的,是必要的。我死后,有我千万同志,他们能踏着我的血迹奋斗前进,我们的革命事业必底于成,故我虽死犹存。我的肉体被反动派毁去了,我的自由的革命的灵魂,是永远不会被任何反动者所毁伤!我的不昧的灵魂必时常随着你们,照护你们和我的未死的同志,请你们不要因丧兄而悲吧!
妹妹,你年长些,从此以后你是家长了,身兼父母兄长的重大责任。我本不应当把这重大的担子放在你身上,抛弃你们,但为着了大我不能不对你们忍心些,我相信你们在痛哭之余,必能谅察我的苦衷而原谅我。
……
这封信是在宣纸上写就的,竖书,24行。点划干净利落,走笔十分整齐,可知其时心情正如信中所说“很镇静”。信中,他强调自己能够为社会、国家、人类而死,是光荣且自豪的,希望弟弟妹妹们能够继承他的志愿,继续奋斗前进。字里行间映射出对信仰的忠诚,对理想的坚守,为革命不怕牺牲的顽强意志,同时,流露出对亲人的深深牵挂和柔情。
原标题:史砚芬:我的死,是为着社会、国家和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