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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都市:村规民约为农村社区治理添活力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02-23 15:05:26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既是产生社会矛盾的“源头”,同时也是疏导各种矛盾的“茬口”,并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近几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以村规民约修订完善为抓手,强化党建引领,注重依法民主,突出务实管用,着力增强村民自治功能,传承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了村规民约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得到提升。

  一、主要做法

  (一)党建引领,突出村规民约先进性。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市委政法委统筹推进全市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地成立了副书记牵头,党政办、司法所、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村规民约审核备案把关小组;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组建由村干部、党员、退休教师、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组成的村规民约起草工作专班,把准方向,突出民主,结合实际,推进村规民约制定工作落地落实。二是注重高位推进。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让村规民约制定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详细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民政局举办专题培训,各地副书记、司法所所长、党政办主任及全市所有村(社区)书记集中参训,邀请专家授课,分别就制定村规民约的总体要求、基本内容、基本形式、必要程序等进行详细讲解,同时邀请本市部分村、镇人员就村规民约的制定及审核备案等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全市村规民约制定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扎实推进。三是强化三治融合。结合新时期农村社会治理难度较大、学法守法意识不强的实际,积极探索以村规民约为载体的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建设工作。即推行以家庭户为单元,实行一户一档,建立起文明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将邻里融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等行为记录应用,家庭诚信积分与家庭成员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参军、入党政审、入职就业等挂钩,让文明、守法、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完善家庭文明诚信体系建设。

  (二)法治为纲,突出村规民约合法性。

  一是主体合法。在村规民约制定过程中,各村紧紧围绕乡村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村民合理诉求、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记录在册,起草专班反复斟酌,合法的、实用的及时吸纳进村规民约中,厚植村规民约民意基础。二是内容合法。村规民约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在起草过程中,市乡村三级层层把关,杜绝封建迷信、歪风邪气和旧俗陋习等内容,大力整治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不尽孝道、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绝不能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形成了内容丰富、表述规范、各具特色、易记易懂的地方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 “小宪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乡风文明的助推器,治理有效的活化剂。三是程序合法。全市各村的规民约的制定,均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并监督落实的程序环节制定实施。各村组建起草小组,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汇集整理形成初稿;初稿报乡镇(街道)司法所、民政办进行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查后形成草案,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交由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规民约表决通过后,依法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备案,再正式公布实施。

  (三)管用为上,突出村规民约实用性。

  一是立足实际。在制定修订过程中,加强工作指导,各村(社区)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社区、城郊村、边远村村务管理的不同侧重点,凸显自身特色,切实做到“一村(社区)一策”,杜绝“千篇一律”。如城市社区侧重乱搭乱建、大操大办;边远村侧重庭院整洁、孝亲敬老、邻里和睦等。二是注重实例。为提升村规民约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市民政局挑选出6个村规民约模块样本,邀请省民政厅、省司法厅专家把关指导,6个具有宜都地域特色和代表性的条款式村规民约模板,下发给各地各村参考。同时鼓励各村将村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实例,通过提炼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作为以后处理类似问题的案例,成为村民约定俗成的“习惯法”。三是发挥实效。通过宣传引导,全市村规民约主要以“结构式+条款式”为主体,“三字经”、顺口溜为附件,既便于操作施行,又利于村民记忆,同时,大力推行村规民约百分制管理,积极与群众的表彰奖励、村级集体经济分红等挂勾,不断提升村规民约的激励性和约束力,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新版百分制村规民约实施以来,全市各地好人好事蔚然成风,有的村民自觉拆除自家门前挡路棚屋;有的村民自觉把屋门口的坑洼之地填平;疫情期间常常有村民开门就收到不知谁送来的蔬菜等等,初步形成了人人当家作主、人人热心公益的文明新风尚。

  二、工作成效

  (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在制定村规民约中,村党组织成员到组入户,交心谈心,听取意见,与村民零距离接触,村规民约也成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群众力量的重要载体。如陆城街道尾笔村在制定过程中,村“两委”班子成员挨家挨户走访,村民广泛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不仅制定出了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更畅通了村民与村两委之间沟通的渠道,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

  (二)乡风民风得到进一步改善。

  通过党建引领和宣传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村规民约制定,村规民约成为引领全市民风淳朴,群众生活健康向上,社会风气文明和谐的重要因素,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如五眼泉镇鸡头山村结合本村实际,以“五美四福”家风文化为主题制定的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身边的好家风温润好民风,使该村“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文明观念蔚然成风。

  (三)基层治理打开了新局面。

  各地新制定的村规民约,将村务管理由“为民做主”变成了“由民做主”,提高了村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参与村内事务的积极性,开创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局面。现在,全市各村以村规民约为抓手,普遍建立了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实行“红黑榜”管理制度,通过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为群众树起了一个文明风向标,将村规民约真正的融入到了村民自治之中,让村民自觉遵守村里的“软”约束,填补了德治与法治之间的“真空带”,也约出了文明乡风的新气象,开启乡村治理新模式。

  专家推介建议:

  村规民约有效衔接村民自治与乡村治理,旨在解决“谁来治”“如何治”的问题,是农村基层治理增质提效的重要抓手。宜都市将村规民约作为基层自治有效载体,融“村规民约”到“农村社区治理”实践之中,形成可推广较强的实效经验。首先,强化村民自治,为基层赋实质之能。村规民约以党委领导为前提,以农民选择为基础,促进村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功转化为农村社区治理焕发光彩的内生动力,以村民之手托举美好乡村新生活,是举村民之力加快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有益实践。其次,以人为中心大胆创新,务实高效。家庭文明诚信档案建设、“红黑榜”管理制度、群众自我管理约束教育服务机制等实践举措促进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具有明确示范作用。案例以村规民约为抓手,是促进农村基层治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的有益模式。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宜都,村规民约,农村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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