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第八十八条中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定中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其实,对公务员,《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责任编辑:史雅琴
标签:党员干部,互联网,营利性活动
本身就比较富裕、生活水平一直高出普通群众平均水准很多的党员干部如果开豪车、住豪宅,应怎么处理?
欢迎各位嘉宾来到美丽的乌镇,共商世界互联网发展大计。首先,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各位嘉宾出席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4日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