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秋节(9月27日)和国庆节(10月3日)当天分别是周日和周六(星期天,法定节假日),有佛山市民和网友对放假安排表示“看不懂”,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今日,佛山人社局权威解读今年双节如何补工资:劳动者在9月27日、10月1日至3日上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消。
佛山人社局表示,今年适逢中秋节(9月27日)和国庆节(10月3日)当天分别是周日和周六,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即9月27日、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休假日;10月4日是正常休息日,10月5日至7日属于双休日调休。
因此,劳动者在9月27日、10月1日至3日上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消。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案例
工资3000多 中秋上班要补480元
问:王小姐所在单位实行月工资制,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王小姐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3480元。单位安排王小姐2015年9月27日(中秋节)上班,2015年10月5日(调休日)上班一天,并且之后没有安排补休。王小姐应得多少加班工资呢?
人社答:9月27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34 8 0元÷2 1 .75天×300%= 480元;10月5日(休息日)加班工资:34 8 0元÷2 1 .75天×20 0 %= 320元。合计王小姐应得800元加班工资。
佛山人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劳动法明确规定每日的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的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用人单位需合理安排劳动者节假日上班,否则就会触犯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张娟
标签:中秋,调休,工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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