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党规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也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把握好党章党规,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
把握好党章筑牢“本真”。这个“本真”,主要是把握好“两个先锋队”的本质使命、“四个服从”的根本原则、领导干部必备的“六项基本条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两个先锋队”的本质使命,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伟大实践中,真正把“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彰显好、使命履行好、作用发挥好。“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最根本的原则,其实质是少数服从多数,其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四个服从”的精神实质,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决反对和纠正那些目无组织、我行我素、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特权人”行径,坚决反对和纠正那些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山大王”行径,坚决反对和纠正那些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两面人”行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六项基本条件”,概括起来就是政治上靠得住、信念上树得牢、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扛得起、权力上用得正、制度上把得严,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总要求,是培养和造就称职领导干部的总原则,也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总标准,要按照党章规定的领导干部必备“六项基本条件”,认真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清廉”的“20字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好人用好人,确保党的事业继往开来、兴旺发达。
把握好准则架起“高标”。新修定的《廉洁自律准则》,围绕“德”这条主线,提出了“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四个自觉”的明确要求,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要把“四个必须”当作廉洁自律的“启明灯”,秉持问题导向,从源头和根本上把“德”树起来,以高尚的道德情操来摒弃邪思杂念,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在挑战和诱惑面前头脑清醒、站稳脚跟;要把“四个坚持”当作廉洁自律的“路线图”,以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为“基准线”,以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为“下线”,以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为“中线”,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上线”。广大党员要守住“基准线”、不触碰“下线”、力保跨“中线”、跳起来够“上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树立高尚精神追求。“四个廉洁、四个自觉”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的更高要求,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硬杠杠”。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端正和群众关系,心甘情愿做人民的勤务员;必须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时刻牢记与践行“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真正做到廉洁用权、公正用权、为民用权;必须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豁达胸怀处理得失、以奉献精神服务社会;必须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秉承“严管厚爱”的理念,严格要求和时时提醒家人与身边工作人员。
把握好条例恪守“底线”。新修定的《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开列六类纪律等“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量纪界限更加清晰,违纪定性更加准确。
恪守好“底线”,要心怀敬畏。言有所规、行有所止,绝不触碰“红线”、绝不逾越“雷池”,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敬畏之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保证行不逾矩、为不越规。恪守好“底线”,要检身正己。时刻对照《条例》深学细照、自我审视,查一查自己有没有口无遮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有没有对组织不老实、对党不忠诚等违反组织纪律的现象,有没有以权谋私、违规占有或使用公款公物等违反廉洁纪律的现象,有没有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反群众纪律的现象,真正把纪律规矩作为规范自己言语和行动、检视自己思想和灵魂的“试金石”,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为政清廉、律己正人。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党章党规是管党治党的“重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全面把握党章党规基本内容,更加自觉地做到率先垂范学、精益求精学,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