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20 > 垃圾分类 > 各地政策

南昌市印发《南昌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 发布时间:2020-08-13 15:25:16

   记者8月12日获悉,南昌市正式印发《南昌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在今年9月前,南昌市各区、湾里管理局建成区、各县城所在镇(街道)必须达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100%覆盖,居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100%,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硬性指标。

 
  每个社区至少配5名生活垃圾分类专员
 
  《方案》要求,垃圾分类的重点工作任务为公共机构全覆盖、居民分类全覆盖、分类督导全覆盖、监管体系全覆盖。
 
  全市公共机构、相关企业作为强制分类主体对象,分类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并切实对强制分类主体对象实行“不分类、不收运”。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100%,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投放正确率达70%以上。
 
  每个镇(街道)必须足额配备3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每个社区至少配备5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人员,每300户居民必须配备1名分类督导员,负责指导居民精准分类投放垃圾。全面推行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实施撤桶并点,逐步撤出居民楼道分类投放桶,按每300-500户设置一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
 
  根据《方案》,针对中端的垃圾回收程序,南昌市要求,各县区、湾里管理局要优化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大件垃圾拆解点布局,按每1000户至少配置1处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可回收物暂存点,建设一座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再生资源分拣转运中心;每个街道(镇、处)设置一处密闭式有害垃圾暂存点。各县年底前要建成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各区、湾里管理局范围内年底前建成1-2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完成1处资源化利用现场移动式机械破碎工作试点。
 
  此外,对于垃圾分类的末端处理,南昌市还将全面推进泉岭二期垃圾焚烧厂扩建、第二座厨余(餐厨)垃圾处理场建设、大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中心等市级项目建设。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
 
  《方案》提出,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市、区(县)、街(镇)、居(村)四级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快推进《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地方法规出台;编制《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南昌市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等专业规划。
 
  此外,《方案》要求实施源头减量措施。建立和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加强对果蔬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和规范要求,积极推行净菜上市。
 
  同时,制定本市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落实限塑令,推广使用环保购物袋,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遏制“白色污染”。
 
  提高回收利用率。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奖励机制,进一步推进废玻璃、废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分流分类处理。推动环卫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深度融合,加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引入第三方企业参与垃圾分类
 
  《方案》提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等管理责任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制度,对责任区域内的投放点、投放容器、投放时间进行配置和设定,并对投放人分类投放行为进行发动、指导、监督。
 
  统筹组织推进辖区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投放收集点设置工作,推动生活垃圾投放智能化和数据化,探索引入智能化分类设施,提高居民分类投放积极性。
 
  推行以街道为单位,鼓励引入第三方企业参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管理等工作。积极推进实行小区内物业管理、环卫清扫、垃圾分类三支队伍完全整合。
 
  此外,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市直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对长期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责任编辑:崔凤霞
标签:南昌,垃圾分类,资源回收

分享至:
  • 扫一扫手机预览

  • 中国社区网微信公众号
精彩推荐
精彩专题
社区地图 社区百科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我要投稿

中国社区网邀您投稿:
zhongguoshequwang@163.com